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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能源职业学院2020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0-04-09来源:互联网 作者:综合整理

内蒙古能源职业学院2020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意见》(内政发〔2015〕12号)和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2016年度内蒙古自治区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内教高字〔2015〕107号)等一系列推进职业教育发展的政策,通过积极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适应内蒙古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等职业人才需求,更好的为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按教育厅主管部门工作指示和要求,根据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0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招生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学院启动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后,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章程》,涉及的报名、考试、录取等信息通过学院官方网站、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进行及时发布。对考生及社会关注的事项作出及时解答或解释,实施“阳光招生”,接受内蒙古教育厅、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以及社会监督。

  (二)坚持综合评价、注重素质、择优录取原则。

  在高等职业院校实行“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是完善职业教育人才多样化成长的重要渠道,通过“文化素质+职业能力”的综合评价招生方式,进一步体现现代职业教育的基本特色,营造全社会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技能、“崇尚一技之长”的良好环境。

  三、报名条件

  (一)具有内蒙古自治区高考报名资格且已经完成正式报名的考生。(二)外语语种不限;

  (三)品学兼优,身心健康;

  四、报名及志愿填报

  所有参加2020年高职单独考试招生的考生需要在2019年12月24日至12月29日,同时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

  五、考试

  (一)考试

  1. 考试方式:采取闭卷笔试答卷的方式。

  2. 领取准考证:考生应在网上填报院校结束后,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到学院招生办或我院驻盟市招生办事处进行现场确认审核,领取准考证,并提前熟悉考场。考生必须凭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进考场参加考试,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3. 考试时间:2019年12月31日上午9点整

  4. 考试地点:

  内蒙古能源职业学院校本部,其他盟市根据所报人数再行安排设立考场

  5. 试题范围:

  综合文化知识(语文、数学、英语)、综合能力面试(命题答辩、专业基础、能力考核)、综合能力考核(时事政治、言语理解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社会适应能力);考试细则由学院教务处统一制定。

  6. 成绩评定标准:考生的总成绩=三部分考核总和,总成绩满分为450分。

  六、录取

  (一)按照专业志愿清规则录取。

  (二)录取考生公示

  拟录取考生名单确定后,在学院招生网站上公示。公示期结束后,如无异议,拟录取考生名单报自治区教育厅、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备案,并办理录取手续。

  (三)录取考生注意事项

  1. 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0年全国统一高考。

  2. 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在学籍注册、收费、学生管理、奖助学金、毕业待遇等方面与参加全区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待遇相同。

  七、新生注册和复查

  (一)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接到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内蒙古能源职业学院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取消考生被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八、组织保障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集体研究、讨论、决定考试、录取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赵晓峰(院长)

  副组长:王传东(书记、副院长)、张瑞英(常务副院长)

  荆志方(副书记)、谢飞(副院长)

  秦志强(招生就业资格审核处处长兼招生办主任)

  成员:职能部门负责人、系部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招生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秦志强(学院招生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三个工作组。

  考务组:负责考试各科的命题制卷、综合素质面试及特长测试的题目制作、保密、准考证发放、编排考场、组织考试、阅卷、评分,标准制定,流程确定组织面试,汇总成绩,后勤保障、现场秩序和安全保卫等。

  招生组:负责单独招生宣传、报名、信息核准、报名资格审查、新生录取,办理录取手续等。

  纪检组:负责招生录取全过程的纪检监督,保证录取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学院开展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接受自治区教育厅及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等相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九、招生专业及计划

  2020年单独招生计划安排325名,按照专业及招生类别分配如下:

序号

专 业

学制

科 类

计划数

1

新能源汽车运用与维修

3

普文、普理、汽驾类、计算机类

26

2

空中乘务

3

普文、普理、旅游类

49

3

光伏发电技术与应用

3

普文、普理、机电类、化工类

50

4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3

普文、普理

13

5

会计

3

普文、普理、财会类

21

6

高速铁路客运乘务

3

普文、普理、旅游类

48

7

风电系统运行与维护

3

普文、普理、机电类

47

8

发电厂及电力系统

3

普文、普理

13

9

机电一体化

3

普文、普理、机电类

38

10

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

3

普文、普理、幼师类

20


  ※招生计划以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布为准。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乌兰不浪路内蒙古能源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471-3298213  3298212

  邮政编码:010011

  学院网址:https://www.nmpower.cn/

  纪检监督电话:3298208

  内蒙古能源职业学院

  2019年12月12日

责任编辑:教育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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